崇义县人民法院2019年部门预算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9-03-01 16:51:00

崇义县人民法院2019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崇义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崇义县人民法院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9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崇义县人民法院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崇义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崇义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在县委的直接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依法审判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上级人民法院交由审判的案件。(二)依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申诉、申请再审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依法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委托执行的案件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执行的案件。(四)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适用法律、执行政策的疑难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意见和司法建议,开展司法统计工作,参与地方综合治理。(五)负责本级人民法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法制宣传和队伍建设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同县机构编制主管部门管理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六)负责本级法院的财务、装备、技术、鉴定等工作,并负责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的管理工作。(七)负责本级人民法院的监察工作。(八)承办其他应由本级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崇义县人民法院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56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56人;实有人数67人,其中:在职人数49人,包括政法专项编制人员49人,退休人员18人。

第二部分  崇义县人民法院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崇义县人民法院收入预算总额1055.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长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9.57万元,较上年减少22%;上级补助收入296万元,上年无此收入科目预算。

)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崇义县人民法院支出预算总额1055.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长8%。其中:部门支出1055.57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91.88万元,较上年减少38%,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93.4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7.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11万元;项目支出463.69万元,较上年增加2991%,全部为公共安全支出,包括行政运行支出152.69万元,案件审判支出10万元,案件执行支出5万元,其他法院支出296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991.13万元,较上年增加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44万元,较上年减少1%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93.49万元,较上年下降34%;商品和服务支出197.28万元,较上年下降6%;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11万元,较上年下降9%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崇义县人民法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59.57万元,比上年减少22%。具体支出情况是:公共安全支出659.13万元,较上年下降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44万元,较上年减少1%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2019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9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97.28万元,比上年减少5.86%,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减少。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93万元,全部为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部门共有车辆13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法执勤用车13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资金296万元;纳入绩效目标批复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崇义县人民法院“三公”经费预算安排59万元,比上年减少0.07万元,下降0.1%。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4万元,比上年减少0.07万元,主要原因是接待减少。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第三部分  崇义县人民法院2019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8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案件审判:反映人民法院对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审判活动的支出。

(三)案件执行:反映人民法院对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执行活动和非诉执行活动的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附件: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市县).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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