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义县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崇义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崇义县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崇义县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崇义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崇义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在县委的直接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依法审判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上级人民法院交由审判的案件。(二)依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申诉、申请再审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依法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委托执行的案件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执行的案件。(四)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适用法律、执行政策的疑难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意见和司法建议,开展司法统计工作,参与地方综合治理。(五)负责本级人民法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法制宣传和队伍建设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同县机构编制主管部门管理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六)负责本级法院的财务、装备、技术、鉴定等工作,并负责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的管理工作。(七)负责本级人民法院的监察工作。(八)承办其他应由本级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崇义县人民法院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57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57人;实有人数51人,其中:在职人数51人,包括政法专项编制人员47人,退休人员18人。
第二部分 崇义县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崇义县人民法院收入预算总额为976.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8.0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19.80万元,其他收入156.34万元。
(二) 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崇义县人民法院支出预算总额为976.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8.02%。其中:部门支出976.14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961.14万元,包括公共安全支出895.8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34;项目支出15万元,全部为公共安全支出。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910.8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34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94.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9.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0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崇义县人民法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976.14万元,比上年增加58.02%。具体支出情况是:公共安全支出910.8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34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09.55万元,比2017年减少29.33%。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我院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207.69万元,全部为货物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13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13 辆。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崇义县人民法院“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59.07万元,比上年减少9.12%。具体为:
1.公务接待费24.07万元,比年减少0.93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万元,比上年较少5万元。
第三部分 崇义县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案件审判:反映人民法院对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审判活动的支出。
(三)案件执行:反映人民法院对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执行活动和非诉执行活动的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附件:2018年崇义县人民法院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