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义县法院2017年部门预算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7-07-15 11:28:00

崇义县法院2017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县法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县法院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县法院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崇义县法院2017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县法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崇义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在县委的直接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依法审判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上级人民法院交由审判的案件。(二)依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申诉、申请再审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依法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委托执行的案件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执行的案件。(四)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适用法律、执行政策的疑难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意见和司法建议,开展司法统计工作,参与地方综合治理。(五)负责本级人民法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法制宣传和队伍建设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同县机构编制主管部门管理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六)负责本级法院的财务、装备、技术、鉴定等工作,并负责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的管理工作。(七)负责本级人民法院的监察工作。(八)承办其他应由本级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我院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58人,其中:行政编制58人;实有人数54人,其中:在职人数54人,包括行政人员50人、全额补助事业人员4人;退休人员14人。

 

第二部分  县法院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县法院收入预算总额为617.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3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7.75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县法院支出预算总额为617.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32%。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02.7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14.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6.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92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617.75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14.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6.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9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县法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17.75万元,比上年增加3.32%,具体支出情况是:公共安全支出617.7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我局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360.72万元。其中,货物预算360.72万元。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县法院“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65万元,比上年减少9.72%。具体为:

1.公务接待费25万元,比上年降低4%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0万元,比上年降低

13.04%。主要是公车改革。

 

第三部分  2017县法院部门预算表

2017县法院部门预算公表格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案件审判:反映人民法院对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审判活动的支出。

(三)案件执行:反映人民法院对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审判活动和对各种非诉执行活动的支出。


附件:法院(预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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