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义县接待办2020年部门预算

来源:县财政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0-06-10 19:56:00

崇义县接待办2020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崇义县接待办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崇义县接待办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崇义县接待办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崇义县接待办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县接待办主要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统一制发的接待工作方案中明确的有关接待任务开展接待工作。接待的对象主要分为以下几大类:

(一)党和国家领导人。

(二)正、副厅(局)级,部队副师级以上领导同志。

(三)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及其办公厅,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及其办公厅,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组织的检查组、考察组、调研视察组。

(四)兄弟市县在职的副县级以上党政班子领导同志,副县级以上领导同志带队的兄弟市县党政综合考察团(组)。

(五)副师级以上离退休老同志,副厅级以上离退休领导同志。

(六)以县委、县政府名义邀请来崇义的外商、专家、学者和知名人士等重要来宾。

(七)其他重要接待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县接待办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9名,其中:行政编制3名、全部补助事业编制6名。

第二部分  崇义县接待办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崇义县接待办收入预算总额42.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下降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17万元,较上年下降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崇义县接待办支出预算总额42.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下降2%。其中:部门支出42.17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2.17万元,较上年下降2%,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3.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万元;项目支出0.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85万元,较上年下降11.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1万元,较上年下降27.72%。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3.17万元,较上年下降0.2%;商品和服务支出8.5万元,较上年下降0.1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崇义县接待办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2.17万元,比上年下降2%。具体支出情况是: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33.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1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3.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项目支出0.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0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8.5万元,比上年上升77.08%,主要原因是:去年经费做到了项目经费。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单位已实施公务用车改革,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资金290万元;纳入绩效目标批复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崇义县接待办“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5万元,比上年增加0.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其中:1、公务接待费1.5万元,比上年增加0.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及公务用车运行经费0万元,与去年持平。3、因公出国经费0万元,与去年持平。

第三部分  崇义县接待办2020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

崇义县接待办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三)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四)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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