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崇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一部分 崇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崇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是主管交通秩序管理工作的县政府(县委)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管理交通秩序,查处交通违章行为,处理交通事故,办理机动车及驾驶人牌证。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1个,大队内设办公室、宣教科、财务科、车管所、信息中心、事故处理科、秩序科、违法处理城区中队、扬眉中队、过埠中队、古亭中队等12个职能科室。
本部门2019年年末编制人数 31 人,其中行政编制 31 人,事业编制 0 人;年末实有人数 37 人,其中在职人员 37 人,离休人员 0人,退休人员 10 人;年末学生人数 0 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 977.04 万元,本年收入合计977.04 万元,较2018年减少 9.6万元,增长下降0.98 %,主要原因是:控制了开支。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977.04 万元,占本年收入的 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 977.04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977.04 万元,较2018年减少 9.6万元,下降0.98 %,主要原因是:控制了开支;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 977.04 万元,占本年支出的 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977.04 万元,决算数为 977.0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0 万元。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977.04 万元,决算数为 977.0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977.04 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530.53万元,较2018年减少15.11 万元,下降 2.8 %,主要原因是:控制了开支。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346.30 万元,较2018年增加52.47万元,增长 19.6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交通安全的宣传及维修。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0 万元,与2018年持平。
(四)资本性支出 100.21 万元,较2018年减少107.72 万元,下降100 %,主要原因是:本年没有电子警察工程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31.1万元,决算数为 27.4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8.12 %,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19.06 万元,下降41.01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决算数2018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9.5万元,决算数为 5.9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62.42%,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3.81 万元,下降 40.10%。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数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1.4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9.44%,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19.06万元。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年没有购置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21.6 万元,决算数为 21.4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8 %,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1.88 万元,增长9.59 %。较2018年增长的原因是:由于各中队加强了全县道路巡逻,本年燃油费及车辆维修费增加。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6.5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较2018年增长24.54万元,增长5.8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交通安全的宣传及维修。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00.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50.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49.32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09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警用摩托车。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 1个,二级项目 1 个,共涉及资金 180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100%。
组织对强制拖移,停放保管等1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0 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处理交通事故, 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为民办事及时,维护社会稳定。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第四部分 崇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附件:崇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