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0-09-29 10:24:00

崇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崇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一部分崇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措施,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推进质量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和名牌战略;指导广告业发展;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

(三)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并监督管理。

(四)组织指导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五)依委托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按规定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以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名义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承担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及餐饮服务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承担酒类、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市场监管职责。

(六)承担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监管职责。负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管职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人员主体资格及其直销行为;负责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管理和指导质量工作。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和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组织产品(商品)质量预警、监测工作;受委托组织协调较大产品(商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和缺陷产品(商品)召回制度。

(八)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牵头协调职责,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申诉和举报工作。

(九)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十)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保护商标专用权。推荐省、市著名商标;保护特殊标志、认证标志;负责地理标志产品、商标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地方标准规范;监督标准的实施;按照规定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工作;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编码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计量工作。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三)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负责对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项目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四)负责管理合格评定工作。负责检验机构及其检验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监督认证市场行为;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推进实施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十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工作。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的有关工作和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执业资格和医药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制度。

(十六)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监督管理城乡集贸市场的中药材交易;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戒毒药品的监督管理。

(十七)承办上级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崇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

本部门2019年年末编制人数112人,其中行政编制57人,事业编制55人;年末实有人数104人,其中在职人员103人,离休人员1人。另有退休人员73人,遗属人员16人。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1392.9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较2018年增加37.54万元,增长2.77%,主要原因是:信息化建设、基层规范化建设。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392.97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1392.9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392.97万元,较2018年增加37.54万元,增长2.77%,主要原因是:信息化建设、基层规范化建设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392.9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85.27万元,决算数为1392.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52%。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78.94万元,决算数为1384.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41%,主要原因是:信息化建设、基层规范化建设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33万元,决算数为8.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23%,主要原因是:离休人员离休费的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92.97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973.48万元,较2018年减少76.61万元,下降7.3%,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在职人员比2018年减少6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21.01万元,较2018年增加49.71万元,增长18.32%,主要原因是:信息化建设、基层规范化建设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9.72万元,较2018年增加0.31万元,增长1.05%,主要原因是:离休人员离休费的增加。

(四)资本性支出68.76万元,较2018年增加64.13万元,增长1485.1%,主要原因是:按信息化建设、基层规范化建设要求购置了电脑、音箱、LED显示屏等办公设备共计47.68万元、三个分局检测室检测用专用设备21.0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8万元,决算数为3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26%,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3.34万元,增长12.3%,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万元,决算数为9.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8%,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0.02万元,增长0.22%。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的严格控制。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万元,决算数为21.3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万元,决算数为21.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14%,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3.32万元,增长18.44%。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规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的严格控制等。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9.7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0.73万元,增长22.1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信息化建设、基层规范化建设经费,经费主要用于购置办公设备、检测室检测用专用设备以及分局办公楼维修及维护。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1.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9.0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12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09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4个,共涉及资金207.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管理”等4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7.0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资金执行率为100%,执行效果良好,完成了既定项目目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2019年度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项目资金及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19年度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7.04万元,执行数为117.0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13项数量指标、15项质量指标、3项时效指标、4项成本指标均顺利完成,如横水分局、过埠分局、扬眉分局检测室建成,并添置了食品安全智能分析仪、农药残留速测信、肉类水分检测仪、食品快速检测箱、恒温鼓风干燥箱各1台,使得基层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得到了有效提升;完成了食品国家抽验34批次、省级抽检44批次、县级食品抽样检验共计788批次、快速检测505批次,有效的保障了我县食品安全。二是8项社会效益指标、4项可持续影响指标均完成,我县全年未有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基层监管水平逐步提升。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目前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的时间比较短,缺乏专业能力的人和知识水平支撑,受部门联动影响,信息难以收集,绩效目标难以确定,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但是仍然难以根据所获取的信息有效开展评估。

下一步改进措施:(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是指财政支出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的总体要求,运用科学、规范的绩效评价方法,制定统一的评价标准,对财政支出的行为过程、支出成本及其产生的最终效果进行科学、客观、公正的衡量比较和综合评估,使财政资金得到事前、事中和事后多方面的控制。它贯穿于财政支出安排和实施的全过程,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重要保证。

2)建立和完善自评工作的组织机构,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化工作要求,成立崇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步骤和本年度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明确分管财务的领导开展自评工作,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自评工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协调与抽检监测股)、药品医疗器械与化妆品监督管理股等业务股室负责项目经费的具体自评工作。

   2019年度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要求我单位对项目及时开展了自评工作,自评报告对项目绩效目标执行及完成情况、项目管理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取得的效益以及存在的问题等方面做出了详细描述,自评报告内容完整,自评得分100分。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第四部分崇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附件:崇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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