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义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8-02-20 11:17:00

崇义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目录

 

第一部分 崇义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崇义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崇义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崇义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措施,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推进质量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和名牌战略;指导广告业发展;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

(三)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并监督管理。

(四)组织指导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五)依委托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按规定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以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名义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承担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及餐饮服务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承担酒类、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市场监管职责。

(六)承担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监管职责。负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管职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人员主体资格及其直销行为;负责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管理和指导质量工作。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和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组织产品(商品)质量预警、监测工作;受委托组织协调较大产品(商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和缺陷产品(商品)召回制度。

(八)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牵头协调职责,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申诉和举报工作。

(九)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十)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保护商标专用权。推荐省、市著名商标;保护特殊标志、认证标志;负责地理标志产品、商标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地方标准规范;监督标准的实施;按照规定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工作;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编码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计量工作。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三)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负责对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项目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四)负责管理合格评定工作。负责检验机构及其检验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监督认证市场行为;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推进实施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十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工作。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的有关工作和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执业资格和医药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制度。

(十六)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监督管理城乡集贸市场的中药材交易;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戒毒药品的监督管理。

(十七)承办上级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崇义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编制人数115人,其中:行政编制52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63人;实有人数116人,其中:在职人数115人,包括行政人员52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63人;离休人员1人。

 

第二部分  崇义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崇义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  1174.5万元,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1120.3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95.39%;其他收入8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68%;上级补助收入 23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96%;上年结转(结余)23.2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98%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崇义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174.5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174.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27.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9.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21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79.6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3.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8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1.8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77%

(三)财政补助支出情况

2018年崇义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财政补助支出预算1120.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5.39%,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48.44万元,占财政补助支出的84.6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86万元,占财政补助支出的1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95%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崇义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8万元,比上年减少1%。具体为:

1.因公出国(境)支出预算0万元,比上年0 %

2.公务接待费10万元,比上年减少0.2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万元,比上年减少0.1万元。

 

第三部分  崇义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七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7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工商行政管理专项:反映工商行政管理专项业务方面的支出。包括各类企业注册登记和年检,商标注册和评审,各类公告、广告监督管理,市场规范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等业务工作支出及相关证、照、表格的印制等支出。

(四)执法办案专项:反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律、法规、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打击走私贩私、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直销管理、反对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和合同欺诈等专项工作支出。

(五)消费者权益保护:反映工商行政部门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受理“12315”案件,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建立“12315”投诉中心,举办“12315”宣传教育活动等专项支出。

(六)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九)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反映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开展行政执法事务以及质量管理、质量监督、计量管理、标准化、食品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纤维检验等业务管理事务的支出。

(十)食品安全事务:反映用于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一)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附件:崇义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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