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义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7-07-15 11:28:00

崇义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7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崇义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崇义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崇义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崇义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措施,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推进质量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和名牌战略;指导广告业发展;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

(三)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并监督管理。

(四)组织指导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五)依委托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按规定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以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名义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承担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及餐饮服务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承担酒类、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市场监管职责。

(六)承担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监管职责。负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管职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人员主体资格及其直销行为;负责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管理和指导质量工作。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和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组织产品(商品)质量预警、监测工作;受委托组织协调较大产品(商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和缺陷产品(商品)召回制度。

(八)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牵头协调职责,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申诉和举报工作。

(九)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十)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保护商标专用权。推荐省、市著名商标;保护特殊标志、认证标志;负责地理标志产品、商标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地方标准规范;监督标准的实施;按照规定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工作;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编码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计量工作。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三)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负责对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项目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四)负责管理合格评定工作。负责检验机构及其检验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监督认证市场行为;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推进实施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十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工作。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的有关工作和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执业资格和医药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制度。

(十六)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监督管理城乡集贸市场的中药材交易;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戒毒药品的监督管理。

(十七)承办上级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崇义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114人,其中:行政编制61人、工勤编制1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52人;实有人数121人,其中:在职人数121人,包括行政人员57人、工勤人员1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63人;离休人员1人;遗属人员16人。

 

 

 

 

 

 

 

 

 

第二部分  崇义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崇义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 954.2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9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3.86万元。

(二) 支出预算情况

2017崇义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支出预算总额为954.2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95%。其中:部门支出954.29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954.29万元,包括人员支出700.8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53.4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45.4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  3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684.9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3.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5.93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崇义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954.29万元,比上年减少8.95%。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45.4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3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我局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73.15万元。其中,货物预算73.15万元。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崇义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8.3万元,比上年减少12.38%。具体为:

1.因公出国(境)支出预算0万元,比上年0 %

2.公务接待费10.2万元,比上年减少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1万元,比上年减少 4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车辆减少。

 

 

 

 

 

 

 

 

 

 

第三部分  2017崇义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表

  2017崇义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6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三)工商行政管理专项:反映工商行政部门从事专项业务方面的支出。

(四)执法办案专项:反映工商行政部门依照法律、法规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打击走私贩私、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反对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和合同欺诈等专项工作支出。

(五)消费者权益保护:反映工商行政部门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受理“12315”案件及宣传教育活动专项经费。

(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反映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开展的行政执法事务专项经费。

 


附件:2017年输出报表崇义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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