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义县委政法委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崇义县委政法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一部分 崇义县委政法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县委政法委是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任务是:
(一)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
(二)贯彻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地方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
(三)加强对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党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四)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
(五)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
(六)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七)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
(八)落实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依法治国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加强国家政治安全战略研究、法治中国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议和工作意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
(九)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十)完成党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下属事业编制机构县法学会、县综治网格化信息管理中心。
本部门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13人,其中在职人员13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4人;年末其他人员 0人;年末学生人数0 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政法委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279.3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19年增加28.36 万元,增长11.29 %;本年收入合计279.37万元,较2019年增加28.36 万元,增长11.29 %,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和专项工作支出。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79.37万元,占 100%;事业收入 0万元,占0%;经营收入 0万元,占0%;其他收入 0万元,占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总计279.37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279.37万元,较2019年增加28.36万元,增长11.29 %,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和专项工作支出;无结余。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79.37 万元,占 100 %;项目支出 83万元,占29.71 %;经营支出0 万元,占 0 %;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占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279.37万元,决算数为 279.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9.37万元,决算数为 279.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9.37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218.78万元,较2019年增加53.28 万元,增长32.19 %,主要原因是:调入人员、工资标准提高。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9.16万元,较2019年减少 18.13 万元,下降23.46 %,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79 万元,较2019年减少 0.25万元,下降24.04%。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与2019年持平。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3万元,决算数为3.58万元,完成预算的38.49%,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 0.89万元,下降20%,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与2019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9.3万元,决算数为 3.58万元,完成预算的38.49 %,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 0.89 万元,下降 20 %,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全年国内公务接待37 批,累计接待28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与2019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全年购置公务用车 0 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与2019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0 辆。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59.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 18.13 万元,下降23.46 % ,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办公经费支出,厉行节约。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所有二级项目5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9.71 %。
组织对“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综治工作经费”、“平安创建工作经费”,“其他工作经费”等5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组织对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09.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我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 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3万元,执行数为 8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从单位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绩效管理情况良好。一是对各项支出严格按照预算额度进行控制、努力节约经费;二是各项工作均能够按时完成,且质量较高;三是部门整体支出使用效果达到了预期。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目标设置有待完善,未结合年初预算批复及部门特点补充设计个性指标,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不完善。二是实际操作有难度,评价结果运用不充分,推动作用有局限。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积极开展绩效跟踪监控,及时纠偏,确保绩效目标实现,完善指标体系;二是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完善跟踪监督机制,建立监督公开制度。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所涉及的5个项目中大部分预定指标值都已经完成,管理机制制定清晰具体、科学合理,项目设立依据充分,程序规范,完成及时率99%以上。资金分配方案制定合理,财政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未发现违法违规情况,资金执行整体进度达到95%以上,项目与批复下达相符。项目绩效评价总体结果为优。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第四部分 崇义县委政法委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