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义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9-09-26 16:47:00

崇义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崇义县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一部分 崇义县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等自然资源责任。组织拟订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建议,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规划。

2.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责任。起草国土资源管理办法,拟订国土资源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措施。组织实施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指导全县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违法案件。负责国土资源有关行政复议工作。

3.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治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指导和审核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承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4.承担全县耕地保护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组织实施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指导土地整治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各类用地的审核和报批工作。

5.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县土地利用各种数据责任。制定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和指导城乡地籍、土地分等定级工作。

6.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责任。组织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工作;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受理土地评估机构评估的土地使用权价格备案;制定和实施乡()、村用地管理办法,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承担改制企业国有土地资产的处置工作。

7.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8.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土地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建议措施。依法组织土地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县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资源性资产。

9.承担全县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编制全县基础测绘地理信息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县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基础信息社会化服务,负责全县测绘行业管理、测绘市场管理、测绘项目备案、测绘产品质量监督和管理,指导、监督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资料汇交,管理和保护测量标志,管理全县地图市场、测绘成果和基础地理信息数据。

10.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不动产登记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县本级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指导、监督全县不动产登记工作。起草不动产统一登记规范性文件,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制定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规范性文件。指导不动产确权和权属争议调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调处跨乡()及重大不动产权属争议。负责不动产登记统计、监测。负责不动产登记信息化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11. 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制定、实施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加强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干部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

12. 负责涉及国土资源重大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全县国土资源系统的信访工作。

13. 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22个,包括:16个乡镇国土所、执法大队、土地储备中心、土地整理中心、地产公司、交易所、不动产登记中心。

本部门2018年年末编制人数 90人,其中行政编制 13 人,事业编制 77 人;年末实有人数 80 人,其中在职人员 80人,退休人员 13 人。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 5751.39 万元,较2017年增加 5023.39万元,增长690 %;本年收入合计5751.39万元,较2017年增加5023.39万元,增长690%,主要原因是:2018年部门决算增加三个项目收入和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 5751.39 万元,占 10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总计 5751.39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5751.39 万元,较2017年增加 5023.39 万元,增长690 %,主要原因是:增加三个项目支出和社会保障就业支出。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 815.39 万元,占14.18 %;项目支出 4936万元,占 85.8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74.20 万元,决算数为 5751.3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3%。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474.20 万元,决算数为5751.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213 %,主要原因是:增加三个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15.39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666.25万元,较2017年增加127.25万元,增长 23.60%,主要原因是:人均工资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143.38 万元,较2017年增加 5万元,增长3.3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增加人员差旅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5.76万元,较2017年减少17.3万元,减少73.04%,主要原因是:规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万元,决算数为13.07万元,完成预算的 43.57 %,决算数较2017年减少 17.08 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30 万元,决算数为13.07万元,完成预算的43.57 %,决算数较2017年减少 17.08 万元,下降 43.35 %。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严把用餐审批关。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3.3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保持一致),较2017年减少5万元,减少3.37%,主要原因是:减少招待费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1231日,本部门有车辆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有项目 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第四部分  崇义县国土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附件:崇义县国土资源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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