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洞乡人民政府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9-09-26 09:30:00

乐洞乡人民政府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乐洞乡人民政府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一部分乐洞乡人民政府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乐洞乡党委、政府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接受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镇各项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统筹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要求,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基层体系,强化基层治理平台建设,进一步增强党在农村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 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加快现代农业强镇步伐;推进乡村绿色发展,打造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深化农村精神文明 建设,树立健康文明新风尚;构建乡村治理体系,提升农村社 会治理水平;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深入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增强乡村振兴内生动力。

三)加强公共管理。实施综合管理,落实辖区内集镇管 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综合执法、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

四)加强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 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减灾救灾、防疫、气象灾害防御、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 综合治理工作,全面加强“全要素网格”建设,落实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五)加强政务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 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 移民、扶贫、民政、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自 然资源、统计、水利等方面相关政策。加强镇综合便民服务平 台标准化建设,推进集中审批服务,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六)领导基层自治。领导村(居)民委员会、业委会建 设,健全自治平台,推进村(居)民委员会自治;组织村(居) 民和单位参与村(社区)建设和管理,健全完善自治、法治、 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推进村(居)务公开、财务公开。

七)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 村(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村(社区)治理,引导辖区内单位 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辖区发展服务。

八)加强财税管理。负责乡本级财务以及集体资产管理 工作,协助做好税收征管工作,指导监督村级财务和资产管理 工作。

九)做好国防教育和兵役、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

(十)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乐洞乡人民政府。

乐洞乡人民政府编制人数20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5人;实有人数20人,其中:在职人数19人,包括行政人员14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人员0人、全额补助事业人员5人;离休人员  0人;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344.0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17年增加44.05万元,增长14.68%;本年收入合计344.07万元,较2017年增加44.05万元,增长14.68%,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344.07万元,占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总计344.0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344.07万元,较2017年增加44.05万元,增长14.68%,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344.07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44.07万元,决算数为344.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44.07万元,决算数为344.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4.07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08.67万元,较2017年增加1.8万元,增长0.87%,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人员变动。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30.54万元,较2017年增加39.54万元,增长43.4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支出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86万元,较2017年增加2.72万元,增加127.1 %,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57万元,决算数为20.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17年无变化,其中:

(一)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15万元,决算数为12.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决算数较2017年无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4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42万元,决算数为8.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17年无变化。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4.07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较年初预算数保持一致。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12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09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第四部分乐洞乡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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