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财政于近日提前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833906.4万元,用于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
同时,要求各地加强公用经费使用管理,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兼顾不同规模学校运转的实际情况,向乡镇寄宿制学校、乡村小规模学校、教学点、薄弱学校倾斜,确保学校正常运转,严禁滞拨缓拨经费。特别要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等助学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任何学校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克扣资金。要求各地按规定加强资金监管,对照绩效目标,加强预算绩效指标监控,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