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出台了《崇义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专项规划(2020-2024年)》
根据《江西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意见(试行)》 (赣教督委字〔2018〕6号)文件精神和《江西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推进计划(2020-2035年)》(赣教督委字〔2020〕6号)安排,崇义县2025年需接受国家督导评估认定。为做好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工作,我局指定专人负责,成立专项规划工作小组,通过学校自查、实地调研、年报数据分析等方式,摸清县域义务教育发展现状,拟订了《崇义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经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并征求县财政局等六个部门意见,提请县政府审定。
县政府对《专项规划》进行审定,2021年1月5日下发了《关于印发<崇义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专项规划(2020-2024年)>的通知》(崇府办字[2020]120号),规划投入8亿多元,完成全县40所列入国家督导评估检查范围学校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达标建设、新建7所学校(含3所异地迁建)和改扩建15所学校等重点建设项目工程、新增县城5290个学位的计划任务;2024年9月之前,确保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合理,教育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内涵发展、教育信息化建设、社会认可度等六大方面均符合国家规定的督导评估要求。
二、进行了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数据监测
2021年3月,省教育厅委托省教育发展监测中心对全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进行了可视化数据监测,我县对监测数据做了分析、对比,并在2021年11月份对存在问题较大的中小学差异系数进行了专项测算。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