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规划计划

关于下达崇义县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0-09-30 14:23:00
 

关于下达崇义县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

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崇义县卫健委:

为提高我县托育机构可持续发展能力,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教育现代化推动工程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赣市发改社会字〔2020477号)下达我县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271万元,用于支持我县托育服务项目建设。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计划

请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试行)》及附件<专项行动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发改社会〔20191606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禁截留、挤占或挪用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偿还以往的欠债和过去拖欠的工程款,不得用于土地房屋购置以及交纳租金等费用。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应符合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避免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风险。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请在收文后10个工作日内将投资计划落实到具体项目,同时严格按照下达投资计划内容和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管理要求填写完善相关要素推送至县发展改革委。

二、坚持月调度季通报

本批计划的项目均纳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请各地严格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请于每月26日前将本批计划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报送我委。我委将对所有项目实施在线监测,定期对本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评价结果,并作为后续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

三、压实各方责任

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管理的主体责任。项目单位应按要求签署综合信用承诺书,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按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如期保质保量完工投用,要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

日常监管直接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直接责任。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中的监管责任人应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并及时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业务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属地监管责任。要建立工作机制,制定监管计划,组织实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日常调度、在线监测和监督问责,同时跟踪了解崇义县政府履行政府责任清单、政府支持承诺函有关情况。

申报普惠托育城企联动专项资金的城市要对项目资金使用、实施效果负总责,采取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对项目建设资金使用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同时对企业履行责任清单、合作协议中相关承诺等内容进行监管。对于2020年项目,项目主管部门要在830日前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参照示范合同文本与项目单位签订正式合同,细化明确政府支持政策和企业责任;向我委提交城市政策支持承诺函。1120日前,要完成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整体规划并报我委备案。

我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适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及政策支持承诺函、合作协议执行情况等。对于投资计划执行不力的项目,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实施处罚。

四、落实绩效目标

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示范带动和地方政府的引导作用激发社会资本参与托育服务积极性,通过新建、改扩建等方式,增加一批托育服务设施建设,持续扩大普惠性托育服务供给,不断提高托育服务质量,提高托育机构可持续发展能力,形成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的有效合作新模式,为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提供方便可及的托育服务。

 

附件:1.崇义县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表

2.综合信用承诺书

3.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2020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2020825


附件:附件1.2.3.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章关键词:
分享到:
手机网站
扫描访问手机网
领导信箱
智能问答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