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民生工程

关于进一步压实干部责任切实解决“一收入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的若干政策措施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9-06-25 16:25:00

关于进一步压实干部责任切实解决“一收入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的若干政策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视察江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压实各级扶贫干部责任,推进扶贫政策落实,切实解决好“一收入两不愁三保障”方面的突出问题,确保实现高质量脱贫,经研究,现将有关政策措施明确如下:

一、关于收入达标突出问题

主要问题:1.纯女户女儿外嫁、家庭主要劳动力患重病、老人跟残疾子女一起生活的贫困户,取消低保后收入难以达标的问题。2.少部分贫困户隐性收入无法体现,导致收入不达标。

工作目标:确保贫困户收入超过当年国家脱贫标准(2019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为3747元)。

政策措施:1.纳入民政低保对象;〔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民政局〕 利用村级光伏电站收入进行分红;〔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扶贫办〕安排公益性岗位就业;〔责任单位:各乡(镇)、县人社局(就业局)〕帮扶发展产业或产业分红,增加收入。〔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农业农村局〕 

2.完善收入佐证材料。〔责任单位:各驻村帮扶单位〕

二、关于饮水安全突出问题

主要问题:1.饮用水源水质不达标。2.旱季水量不足。3.雨季水质浑浊。4.有已建饮水工程缺乏管理,发挥效益不明显。

工作目标:确保水质、水量、方便程度(供水到户或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保证率(供水水源保证率不低于90%4项指标同时达标。

政策措施:落实《崇义县农村饮水脱贫攻坚建设实施方案》(崇办字〔201894号)明确的政策。

1.水源水质不达标的重新选择水源地供水。〔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水利局、各驻村帮扶单位〕

2.水量不足的,采取打压水井、重新接山泉水等方式解决。〔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驻村帮扶单位〕

3.雨天浑浊的,建蓄水池、沉淀池或添置蓄水桶。〔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驻村帮扶单位〕

4.已建饮水工程缺乏管理的,由乡(镇)村、帮扶单位出资修复,并明确管理主体加强管理。〔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驻村帮扶单位〕

三、关于住房安全突出问题

主要问题:1.部分土坯房存在因漏水有安全隐患的问题。2.少数贫困户(含新纳入户)土坯房未维修加固。3.少数贫困户居住的砖混结构房屋存在跑风漏雨现象。4.少数贫困户家庭场景差,缺少必要的家具。 

工作目标:确保所有住房达到住建部门规定的AB级标准,不出现跑风漏雨现象。

政策措施:1.实施贫困户、边缘户房屋改瓦工程,按照75/m2的标准,以乡(镇)为项目单位下达房屋改瓦项目计划。〔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各乡(镇)、各驻村帮扶单位〕

2.贫困户土坯房未维修加固的,按照“七到位”标准实施维修加固,叠加房屋改瓦政策。2018年已实施维修加固未列入项目计划的,纳入2019年统筹财政扶贫资金下达计划。〔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各乡(镇)〕

3.贫困户砖混结构房屋存在跑风漏雨现象的,按每户1万元的标准,经住建部门核定后,以乡镇为项目单位下达房屋修缮计划。〔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各乡(镇)、各驻村帮扶单位〕

4.由帮扶单位帮助解决贫困户家庭场景问题,可通过“百企帮百村”等活动,动员社会力量捐赠解决。〔责任单位:各驻村帮扶单位、工商联〕

四、关于义务教育保障突出问题

主要问题:1.少数建档立卡贫困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2.存在教育资助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工作目标:全面落实教育资助政策,确保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无因贫失学辍学。

政策措施:1.全面核查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落实情况,未落实的补发到位。〔责任单位:县教科体局,各乡(镇)〕

2.全面落实控掇保学措施,确因身体等原因无法上学的,按要求开展“送教上门”。〔责任单位:县教科体局,各乡(镇)〕

3.全面落实贫困家庭学生(含异地就学贫困家庭学生)从学前教育到大学各阶段教育资助政策,确保无遗漏。〔责任单位:县教科体局,各乡(镇)〕

五、关于基本医疗保障突出问题

主要问题:1.“四道保障线”报账后,少数贫困户自负比超10%问题。2.“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服务落实不到位问题。3.少数贫困慢性病患者未办理门诊慢性病证。

工作目标:全面落实健康扶贫政策,确保贫困户看得起病。

政策措施:1.全面落实“四道保障线”,将建档立卡贫困患者住院报销比例稳定在90%适度目标,通过医疗系统数据比对、帮扶干部上户核查两种方式排查住院报销比例,未达到90%的补足到90%〔责任单位:县医保局,各乡(镇)、各驻村帮扶单位〕

2.通过数据比对,上户核查是否落实“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全面核查所有医疗机构是否实施“一站式”结算服务等健康扶贫政策。〔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各驻村帮扶单位〕

3.贫困慢性病患者有意愿办理门诊特殊慢性病证的及时帮助办理,按要求落实相关政策,无办理意愿的完善好佐证材料。〔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医保局、各乡(镇)、各驻村帮扶单位〕

六、关于压实干部责任,推进扶贫政策落实

主要问题:部分扶贫干部责任心不强,不熟悉乡情、村情,不熟悉扶贫政策,导致扶贫政策落实有遗漏,帮扶成效不明显。

工作目标:压实各级扶贫干部责任,推进扶贫政策精准落实。

政策措施:1.加强政策业务培训。6月底前,组织开展2019年脱贫攻坚政策业务培训,并组织知识测试,提升干部宣传政策、落实政策的业务水平。〔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各行业部门、各乡(镇)、各驻村帮扶单位〕

2.排查解决突出问题。77日前,组织一次全面的“一收入两不愁三保障”、扶贫政策落实大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立行立改,涉及全县性、不能解决的以乡镇为单位汇总上报对应的行业部门,行业部门715日前研究解决到位。716日以后,在各级各类督导过程中,发现仍然有“一收入两不愁三保障”未到位、扶贫政策未落实的,与绩效考核奖励性工资相挂钩。〔责任单位:县精准办、各行业部门、各乡(镇)、各驻村帮扶单位〕

3.强化过程考核问责。在全县年度脱贫攻坚绩效考核中排名后三名的乡(镇)和单位,扣除全体干部职工1个月绩效考核奖励性工资。常态化督导排名后三名的乡(镇)和单位,主要领导向县委、县政府作书面检讨,并在全县性脱贫攻坚大会上作检查,连续两次排名后三名的乡(镇)和单位,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按照问责办法进行追责问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章关键词:
分享到:
手机网站
扫描访问手机网
领导信箱
智能问答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