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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崇义县美丽乡镇建设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1-11-10 11:51:00

关于印发崇义美丽乡镇建设五年行动方案

(2021—2025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崇义县美丽乡镇建设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10月4日

崇义美丽乡镇建设五年行动方案

(2021—2025年)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建设美丽乡镇,助力乡村振兴,结合《关于印发〈崇义县乡(镇)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崇办字〔2020〕70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乡镇(不含横水镇)政府驻地为重点,兼顾周边村庄,将不在城区的工业园区、矿区、林区纳入乡镇建设发展统筹考虑、同步推进,实施以“一深化三提升”为主要内容的美丽乡镇建设行动,基础类的乡镇以完成“一深化”为主要目标,补齐与居民生产生活相关的基本功能设施;提升类、示范类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其他功能设施,全面提高镇区建设水平;示范类要打造一流镇区设施和景观,塑造崇义特色的城镇风貌,提升镇区综合管理水平。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实现乡镇镇区功能与品质“年年有变化、三年大变样、五年创特色”。到2023年,全县所有乡镇脏、乱、差的现象基本解决,服务功能持续增强、乡容镇貌大为改观、乡风民风更加文明,居民幸福感、获得感显著增强。到2025年上堡、过埠、关田3个乡镇达到美丽乡镇示范镇要求。

二、主要任务

(一)持续深化环境综合整治,实现“环境美”

1.实施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合理配置垃圾箱、果壳箱、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完善“村收集、乡镇转运、区域处理”的生活垃圾城乡一体化治理体系,推进城乡环卫第三方治理,  健全乡镇日常清扫保洁机制,全面整治乡镇街道、集贸市场、  公园广场、车站码头、建筑工地、学校周边和公共厕所、镇村结合部、房前屋后等区域的环境卫生;示范类乡镇要实现生活  垃圾“零填埋”,并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  用。因地制宜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全面排查整治生活污水直排、  乱排等情况,加快完善乡镇镇区及周边村生活污水管网系统,  强化污水管网入户收集,所有镇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城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  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委等(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抓落实,排在第一位的县直单位为牵头指导部门,下同)〕

2.统筹推进卫生乡镇创建活动。贯彻落实相关国家法律法  规,对照省级卫生乡镇建设考核评分标准,加强卫生组织管理、  卫生教育、环境保护和卫生设施建设,强化环境卫生长效管理  机制。到2023年底,创建国家级卫生乡镇2个,创建省级卫生  乡镇5个。到2025年,创建省级卫生乡镇8个,国家级卫生乡  镇比例进一步提高。〔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卫健委  等〕

3.实施水体岸坡环境综合整治。加强乡镇镇区河流、湖泊、  池塘、沟渠等各类水域保洁,保持水面、岸边干净清洁。逐步恢复各类水体的自然连通,定期开展清淤疏浚。落实“河长制” “湖长制”,督促乡(镇)、村“河长”“湖长”履职履责,实施水环境科学综合整治。对河湖水系的治理可向周边村庄延伸,  切实做到水清河(湖)美。〔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等〕

4.实施“道乱占”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依规清理国、省道、  农村公路及镇区道路沿线店铺占道经营、占道堆物、占道晒谷  物等现象;整治拆除道路沿线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确保道路  畅通安全。大力整治占道施工、铺设管道和非法挖掘道路等行  为;整治客货运车辆非法占道停车现象,消除马路车站,具备  条件的乡镇规划建设引导大型车辆从镇区边缘通过。〔责任单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县城管局、县公路分中心等〕

5.实施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管理。科学设置并完善交通信号  灯、标识、标牌、标线等交通设施,增设路灯、交通护栏、监控等附属设施,重点强化圩镇主干道及车流、人流量大的道路  交通秩序管理。加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查处,重点整治机动车、  两轮车违反交通规则和乱停乱放行为以及行人不按信号灯通行  行为,严查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规范乡镇行车和  停车秩序。〔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城管局等〕

6.实施“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专项整治行动。加大乡镇农  贸市场整治改造力度,对不符合规划建设要求,擅自设立农贸  市场及市场秩序无章的。加大乡镇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力度,实  现每个乡镇至少建有一个室内或钢棚结构的农贸市场,经营设  施分类分区,有自产自销区、安全出入口和通道,卫生、给排水、通风、消防等满足要求。示范类乡镇要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双百市场工程”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和验收规范的  通知》(商建字〔2009〕88号)要求,做到基础设施、经营设施、管理服务设施完善。有条件的乡镇要建设乡镇商贸中心或商贸  综合体。强化集贸市场及市场周边环境监管,合理划定临时疏  导点,加强联合执法,规范经营秩序,整治市场及周边环境秩  序。〔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商务局、县市监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等〕

7.实施“乱搭乱建、违法建筑”拆除行动。清理拆除房前屋后、背街小巷乱搭乱建的简易附属用房,依法依规拆除和回  收空心房、危旧房,基本消除违法建筑。重点整治占用道路、广场、公园绿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以及严重影响乡镇入口、重要节点、道路两侧景观的违法建筑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  筑。建立日常管控机制,严格执行建房规划许可制度,逐步推  行农村建筑工匠培养管理制度,杜绝无序建房。〔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城管局、县住建局等〕

8.实施“线乱拉”整治行动。按照“强弱分设、入管入盒、  标识清晰、牢固安全、整齐有序、美观协调”的要求,清理废弃线缆、线杆,整治管线乱拉乱架行为,着力解决乱接乱牵、乱拉乱挂的“空中蜘蛛网”现象。加强电网升级改造,建成结构合理、技术先进、供电可靠、节能高效的供电网络。弱电管线原则上入管入盒,有条件的乡镇在主干道实施架空线缆入地  改造。所有镇区实现千兆光纤网络、5G移动网全覆盖,鼓励具  备条件的乡镇积极推进燃气管道入户。〔责任单位:各乡(镇)人  人民政府、县大数据中心、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新旅局、县城管局、县供电公司、中国电信崇义分公司、中国移动崇义分公司、中国联通崇义分公司、中国铁塔崇义办事处等〕

9.实施主要道路建筑立面整治行动。清理整治沿街防盗窗、  遮阳檐篷、空调室外机乱设行为。统一制定门牌、路牌、站牌,  规范户外广告,公益广告、店招牌匾、指示牌设置,达到规范、  整齐、美观。拆除更换残缺损坏的户外广告,清理乱贴乱涂,乱吊乱挂广告,根治“牛皮癣”小广告,保持沿街立面整洁。加强老旧小区提档整治,改善居住环境。〔责任单位:各乡(镇)  人民政府、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等〕

  (二)全面提升镇区功能,实现“生活美”

1.道路交通设施方面。各乡镇要推进路网建设,完善路网  体系,打通“断头路”,提高道路通达性。强化道路管养,及时

修复破损路面,提高完好率。提升类以上的乡镇镇区主干道应  铺设沥青,提高人行道透水铺装和道路绿化水平,示范类乡镇  要将无障碍设施、海绵城市建设理念融入道路建设系统。“新建  一批、改造一批、路划一批、开放一批”公共停车场,基础类乡镇应基本满足停车需求,提升类乡镇停车管理规范,至少一  个停车场建有充电桩,示范类乡镇和全域旅游乡镇要因地制宜  配建大型车辆、旅游车辆停车位并在镇区范围内合理配建充电  桩。〔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分  中心、县住建局、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县发改委等〕

2.便民服务设施方面。各乡镇应建成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包含集中办事窗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功能,推进公安户政、市监个体工商户登记等事项进驻乡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窗  口,做到乡村和城镇居民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结合各类便民服务设施建设,提高乡镇应急处置能力,完善乡镇基层干部值班宿舍硬件设施。示范类乡镇因地制宜建设邻里  中心,集合医疗、养老、文化、健身、邮政、零售、餐饮、维修等各项服务功能。〔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行政审  批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等〕

3.医疗卫生设施方面。各乡镇的医院建设规模、标准符合  《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建标107-2008),按照区域人口总数  合理计算床位和建设规模,同时配备防保站或公共卫生科等设  施,努力实现“小病不出乡镇”。示范类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达到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水平。〔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卫健委等〕

4.基础教育设施方面。普及学前教育,所有乡镇确保镇区  公办中心幼儿园全覆盖,适当考虑周边村庄就近入园。所有乡  镇要完善义务教育学校的设施建设,改善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  条件,建设规模、标准达到省规定的基本办学条件。示范类乡  镇因地制宜推进职业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责任单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教科体局等〕

5.公共养老设施方面。面向镇区及周边乡村,提供多元化  养老服务,基础类和提升级类的乡镇至少建有一所设施设备较  为完善的养老服务中心(站)。示范类乡镇至少建有一所服务设  施完善、设备齐全、护理水平良好的养老机构。〔责任单位:各  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等〕

6.公共文体设施方面。利用街头公园绿地、闲置土地和建  筑建设改造文体设施。每个乡镇至少建有一个综合文化站,推  进数字化建设,融合新时代文明实践、党员活动、教育培训、文化艺术培训、科普讲座等功能;每个乡镇至少建有一个室外  公共标准篮球场。示范类乡镇确保每个社区建有1个图书室或  文化家园,可结合邻里中心设置;提升类、示范类乡镇应建设  健身广场,结合实际配备篮球架、足球门、乒乓球台、羽毛球网柱、室外健身路径等器材,并可结合中小学校或单独建设足  球场。〔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文广新旅局、县教科体局共同牵头指导,县委宣传部、县自然资源局等〕

7.旅游配套设施方面。县内全域旅游的乡镇原则上要建设  旅游集散中心,集合游客集散、交通换乘、信息咨询和产品订  购等多项旅游服务设施,县内其它乡镇也应当完善旅游服务设  施,发展精品民宿、农家乐等,健全旅游标识设施。责任单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文广新旅局、县自然资源局等

8.农村生产服务设施方面。合理设置农村生产物资供应网  点、可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农机专业合作网点和快递网点等。  基础类的乡镇,要有农业生产资料销售和技术指导配套服务设  施;提升类和示范类的乡镇,还应建有农业机械销售和维修点。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供销社、县农业农村局等

9.绿化照明设施方面。所有乡镇应按照“300米见绿、500  米见园”要求,大力实施“植树增绿、见缝插绿、拆违补绿、拆墙透绿”行动,多植乔木和乡土、彩色树种,做好庭院绿化、  公园绿化、道路绿化合理配备路灯设施,实现照明达标。示范类乡镇、全域旅游的乡镇和有条件的乡镇要通过系统设计,  把各类自然、人文、生态、农业景观等资源“串点成线”,形成  集“绿化、文化、活化、美化”一体的休闲观光绿道,进行必要的美化亮化。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城管局、县  林业局、县住建局、县文广新旅局等

10.防灾减灾设施方面。根据本区域主要灾害风险隐患和国  家、省技术规范要求,组织实施各类灾害工程防御措施合理设置应急避灾场所、通道和物资储备站点。示范类乡镇要综合  运用生态技术,增强雨洪管理能力;要建有乡镇灾害事故预警  信息传播系统。所有乡镇根据国家标准和省有关要求规划消防  救援队站建设用地,设置消防救援队站,配备基本消防通信设  备和消防装备设施,合理设置取水点、消火栓、消防宣传阵地  等。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  援大队、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等

11.培育壮大乡镇产业。按照全县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总体  布局,依据各乡镇的自然、区位、产业、文化等资源禀赋,明确产业定位,具体由各乡(镇)统筹布局,选择1-2个主导产业,  大力推进产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促进群众增收致富。责  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  局、县商务局、县文广新旅局等

(三)全面提升镇区品质,实现“人文美”

1.保护历史文化传统。聂都乡竹洞村、上堡乡水南村传统  村落要实现应保尽保。采用微改造、微更新的方式,整体保护  乡镇格局、街巷肌理、传统风貌、街巷系统和空间尺度,留住乡愁记忆。鼓励盘活村内闲置资源,积极发挥文化创意、工业  旅游、演艺会展等功能,植入商贸、健康、养老服务等生活服务功能。责任单位:聂都乡人民政府、上堡乡人民政府、县自  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文广新旅局等

2.塑造赣南特色风貌。注重保护和延续乡镇的自然景观,有机结合乡镇的历史文化及周边山林水系,挖掘乡镇的地域特  色,注重显山露水、塑造田园风光。挖掘和传承乡镇的文化基  因,依托当地资源、用好当地材料、体现当地文化、讲好当地故事,真正把赣南红色文化、客家传统、历史脉络、风格肌理梳理出来,管控建筑风貌。充分利用赣南客家传统建筑风貌研  究成果,紧扣地域文化特征,结合背街小巷改造提升、镇区建  筑项目建设、居民建房管理、传统建筑保护修缮等,做好建筑  风貌管控和塑造,保持乡镇建筑风貌朴素自然、古韵传承。打  造具有赣南地方特色的美丽乡镇。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文广新旅局等

3.加强环境规划设计。示范类的乡镇要做好民居风貌提升改造,加强对建筑外立面设计、建筑色彩的引导和控制,提升  空间环境品质。示范类和有条件的提升类乡镇要对重要街区、  重点地段和重要节点开展项目设计,展现浓郁的市井文化、民俗风情和地方特色,塑造网红打卡景点。责任单位:各乡(镇)  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文广新旅局等

(四)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实现“治理美”

1.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快构建“大数据”管理服务平台,  整合公安、自然资源、住建、政务服务平台等与乡镇管理相关  的资源。逐步推进成立乡综合执法大队,承担乡综合执法管理任务。以“雪亮工程”建设为依托,加快乡镇智能安防小区建设。全面推动“两站两员”“一村一辅警”“警保合作站”等工作人员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推行实施“街  长”制,由镇干部或工作人员任“街长”,聘任本街德高望重的  群众作为副街长。对落实门前责任制、卫生保洁、规范经营、红白喜事、宠物管理等情况进行动态巡查,解决环境综合整治  阶段性问题。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大数据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城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等

2.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坚持党建引领,深  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  的社会治理格局。充分激发居民“主人翁”意识,发动并引导村(居)民经常性开展镇区整治和建设活动,使镇区环境从“点”  到“面”、从“面”到“里”得到全面改善。责任单位:各乡(镇)  人民政府、县委宣传部、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农业农村局等

3.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继承和发扬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  价值观宣传教育,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  乡村深入人心。利用本地地域文化资源优势,建设新时代文明  实践所(站),持续推进移风易俗,积极引导居民追求高尚的道  德理想,提升公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夯实新时代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基础,开展文明村、文明镇创建活  动。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委宣传部

4.深化平安乡镇创建。推进基层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完  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切实把矛盾化解  在基层,维护社会稳定。持续打击整治“村霸”、宗族恶势力,  健全扫黑除恶长效机制。推进农村“雪亮工程”建设。至少安排1-2个乡镇探索开展智慧乡镇管理试点。责任单位:各乡(镇)  人民政府、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1年9月底前)。科学制定一方案两清单”,即各乡(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和各乡(镇)  项目建设清单、产业发展清单,方案中需明确各乡镇建设的启  动时序(2022年前需全面启动),做到任务具体,责任明确。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1年10月-2025年6月)。按照“一  方案两清单”组织乡镇实施,每年12月15日前制定下一年度  启动建设乡镇的项目建设清单和产业发展清单。县有关部门不  定期开展推进指导,每年底对各乡(镇)开展一次考核排名,并  作为五年期满考评排名的依据

(三)考评验收阶段(2025年12月底前)。制定全县美丽乡镇建设五年行动考评验收方案,对各乡(镇)进行考评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县级统筹、乡镇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成立崇义县美丽乡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城建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城管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从县自然资源局、县城管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抽调分管领导、业务骨干开展日常推进工作。各单位要将美丽乡镇五年建设行动与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建设、乡镇建设三年行动有效衔接,协同推进。县直牵头单位要制定本行业工作方案推进落实;县直有关部门要出台配套支持政策,开展专项行动,形成工作合力。县政府定期研究全县美丽乡镇建设工作,抓好重点任务分工、重大项目实施、重要资源配置等工作,出台实施方案,以乡镇为单位制定差别化目标任务。乡镇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推进,选优配强一线工作队伍。

(二)落实经费保障。建立以县财政为主,省市进行奖补的经费保障机制。县级每年对当年参与全县美丽乡镇建设考核,  且在所考核类型中排名靠前的进行表扬。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  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统筹财政涉农资金,支持美丽乡镇建  设。县政府有关部门将乡镇补短板项目符合本系统项目资金支  持方向的,纳入支持范围。

(三)加强政策支持。加大乡镇项目用地支持力度,支持有条件的乡镇依法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增减挂钩指标  在保障拆旧地块农民安置用地的基础上,应主要用于镇村联动、  新农村建设等。乡镇现有的存量划拨用地,符合规划和相关规

定的,依法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转为经营性用地。

(四)强化督查指导。建立健全考核办法和评价体系,县美丽乡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乡(镇)和县直牵头单位开展检查考评,考核结果纳入县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考核、主攻新型城镇化和县直单位绩效考评体系。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美丽乡镇建设行动的服务管理和技术指导。建立县领导对口联系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

(五)加强宣传发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融媒体等多种载体,积极开展美丽乡镇建设行动宣传,充分调动基层干部和居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快形成全民共建、全民共享的良好氛围;要及时总结经验,加强交流学习,不断巩固提升整治成效和管理水平。

附件:1.崇义县美丽乡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崇义县美丽乡镇建设五年行动乡镇分类情况表

附件1

崇义县美丽乡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县政府主要领导

      副组长:县政府分管城建的副县长

  成  员: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有关负责同志,县住建  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城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卫健委、县水利局、  县公安局、县商务局、县市监局、县大数据中心、县文广新旅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民政局、县行政审批局、县人社局、县教科体局、县林业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工信局、县司法局、县文明办、县供销社、县公路分中心、县供电公司、中国电信崇义分公司、中国移动崇义分公司、中国联  通崇义分公司、中国铁塔崇义办事处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县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兼  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崇义县美丽乡镇建设五年行动乡镇分类情况表

序号

县(市、区)

所辖乡镇

个数

城关镇

其余乡镇

示范类

提升类

基础类

1

崇义县

16

横水镇

上堡乡、过埠镇、关田镇

扬眉镇、铅厂镇、龙勾乡、文英乡、长龙镇、丰州乡、麟潭乡

金坑乡、思顺乡、杰坝乡、乐洞乡、聂都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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