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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崇义县引进培育职业菜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0-09-21 09:56:00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崇义县引进培育职业菜农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0年9月4日

 

 

崇义县引进培育职业菜农的若干措施

 

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印发赣州市引进培育职业菜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20〕44号)文件要求,为持续推动“龙头企业+合作社+职业菜农”蔬菜生产组织模式,加快引进市外职业菜农,培育新型蔬菜经营主体,促进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明确目标任务

(一)引进市外职业菜农。坚持用工业招商理念,通过政策激励,从山东、江苏、福建、广东、海南等市外蔬菜主产区,全县每年引进至少有5年蔬菜专业种植经验的家庭型职业菜农10户以上。通过3年的努力,引进市外职业菜农达到30户以上。

(二)培育新型蔬菜经营主体。培育一批吸纳职业菜农、带动本土菜农、示范带动种植的蔬菜企业,以及连接职业菜农收购蔬菜产品、主销市外市场的流通型蔬菜经销企业。通过各类蔬菜主体引领和市外职业菜农传帮带,培育壮大本土职业菜农队伍。力争通过3年的努力,全县培育蔬菜龙头企业10家,带动发展本土职业菜农100户以上。到2024年,基本形成与产业发展相匹配的职业菜农队伍,构建完善的蔬菜产业生产经营体系

二、加大政策扶持

(一)支持引进市外职业菜农

对从市外引进从事适度规模种植的职业菜农(以10亩以上、20亩以内为主),给予以下政策支持:

1.生产发展补助对租赁设施大棚种植的,连续5年免收租,租金由县财政承担。对投资新建设施大棚的,按当年市、县普惠制政策给予补助。开展土壤改良的,由县财政按土壤改良投入的50%进行奖补,每亩最高1000元(责任部门:各乡(镇)政府、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

2.给予信贷支持。引进的市外职业菜农享受“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政策。对有贷款意愿的,可为每户提供不高于10万元的信贷支持;达到种养大户认定标准的,可为每户提供不高于30万元的信贷支持。(责任部门: 县农业农村局、县金融工作局、各乡(镇)政府)

3.帮带服务奖励。鼓励市外职业菜农通过技术帮带,培育本土职业菜农。对与所在乡(镇)签订帮带合同,技术帮带本土菜农种植大棚蔬菜5亩以上的,每帮带一户且时间达一年以上,由县财政奖励1万元,每年最高奖励不超过10万元。(责任部门:各乡(镇)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

4.支持投保农业险。支持市外职业菜农投保蔬菜价格(收入)类保险,保险保额覆盖地租成本和劳动力成本,由县财政给予保费80%补贴。(责任部门: 县金融工作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政府)

5.支持就地落户。对有愿意迁入户口定居我县发展蔬菜产业的,可直接办理落户手续,享受与落户地同等的居民待遇。对落户的市外职业菜农,从落户后次月开始,由所在县财政给予家庭落户成员每人每月100元生活补助,执行至2024年12月31日止。(责任部门: 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各乡(镇)政府)

6.提供住房保障。在蔬菜基地周边村庄租赁民房,连续5年免费提供给引进的职业菜农居住,或给予每户每月600元的租房补贴,由职业菜农自主解决居住用房。对已落户且有建房意愿,与所在乡(镇)签定从事5年以上蔬菜种植合同的,可利用所在村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指标,按照当地居民政策审批建房,并一次性给予2万元的建房补贴。对在基地周边建设符合标准的生产看护用房,按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对符合当地人才住房保障条件的,可享受人才住房政策。对已落户且从事蔬菜种植3年以上、有愿意在赣州市中心城区和县城购房的,享受不限购政策待遇。(责任部门: 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各乡(镇)政府)

7.解决子女随迁入学。对其子女入读学前、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可根据本人意愿,结合当地学位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安置到公办学校就读,并按规定办理学籍;对其子女就读高中的,视同当地居民以同等政策对待。(责任部门: 县教科体局、各乡(镇)政府)

8.落实配偶、子女随迁就业。适龄子女可报考我市乡(镇)蔬菜技术人员定向培养计划,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培养合格并通过专场招聘考试,在乡(镇)事业编制总量内,落实乡(镇)事业编制。子女、配偶属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按照对等对口的原则,根据地方和单位实际,综合考虑职业菜农意愿,办理调入手续。(责任部门: 县人社局、各乡(镇)政府)

9.解决医疗等社会保障。将引进的职业菜农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享受同等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根据本人意愿,可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办法,参加所在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责任部门: 县医保局、各乡(镇)政府)

10.报销返乡探亲费用。市外职业菜农返乡探亲,每户每年可全额报销3名以内家庭成员的2次往返汽车票、火车票,交通补贴资金由所在乡(镇)财政承担。(责任部门: 各乡(镇)政府)

11.实行跟踪服务制度。对引进的职业菜农,由落地所在乡(镇)安排一名党政领导,采取“一对一”、“保姆式”服务方式,帮助解决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责任部门: 各乡(镇)政府)

12.鼓励市外职业菜农组团来我县发展蔬菜产业。对拟组团落地的外地职业菜农达10户以上的,可以通过“一事一议”,研究确定相关扶持政策。(责任部门: 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等)

(二)支持培育示范带动型和流通型蔬菜主体

1.支持发展示范带动型蔬菜种植企业。按“龙头企业+合作社+职业菜农”组织形式运营,开展适度规模大棚蔬菜示范种植,通过利用企业自建大棚返租倒包等方式,吸纳职业菜农,带动本土菜农,并为菜农提供产前育苗供苗、品种布局、茬口安排,产中技术指导、生产资料,产后蔬菜产品收购全程配套服务的,在享受现有市、县蔬菜产业政策的同时,享受以下政策:

1)项目支持。优先支持申报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和示范社,倾斜安排有关项目。(责任部门: 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政府等)

2)住房政策。对企业负责人享受企业注册所在县人才住房政策,不受学历等限制,租金由所在县财政承担。(责任部门: 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各乡(镇)政府)

3)信贷支持。示范带动型蔬菜企业可享受“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政策,对有贷款意愿的,每户最高授信额度300万元,评定为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每户最高授信额度500万元。(责任部门: 县农业农村局、县金融工作局、各乡(镇)政府)

4)培育奖励。示范带动型蔬菜企业与所在乡(镇)签订培育合同,技术帮带种植大棚蔬菜5亩以上的本土职业菜农,保价回收帮带户蔬菜产品,每帮带一户且时间达一年以上,由县财政奖励0.5万元。(责任部门:各乡(镇)政府、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

5)支持投保农业险。支持示范带动型企业按“基本险+附加险”模式投保蔬菜价格(收入)类保险,优先争取纳入省财政补助的政策性农险支持范围,县财政给予适当保费补贴,企业保费支出不高于50%。(责任部门: 县金融工作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政府)

6)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由县财政支持企业建设急需的通田到地末段灌溉渠道、机耕生产道路等设施。(责任部门: 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各乡(镇)政府)

2.支持发展流通型蔬菜经销企业。对从事蔬菜流通经销的企业,在广州、深圳、武汉、长沙、厦门等市外市场有蔬菜批发档口,长期销售或代卖本地蔬菜产品,年销售量达到1万吨不足2万吨的,县财政给予50万元奖励,达到2万吨以上的,县财政给予150万元奖励,奖励就高不重复。对有住房意愿的,按种植示范带动型蔬菜企业政策执行。(责任部门: 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政府)

(三)鼓励荐才引才和技术创新

1.鼓励社会荐才引才。市外职业菜农和各类蔬菜企业(合作社)引荐新的市外职业菜农并最终落地的,在新的职业菜农从事设施大棚蔬菜种植满一年后,由县财政给予引荐人或企业(合作社)每引进1户2万元的引才奖励。(责任部门: 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各乡(镇)政府)

2.引导蔬菜技术创新。支持职业菜农、蔬菜企业(合作社)开展技术创新。对测试筛选适宜品种,在全市推广并取得良好效益的,以及在蔬菜设施结构、种植模式、农机具、病虫害防控等领域创新,制定完整技术规范,并得到市县农业农村局正式推广的,市级按照《赣州市市级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赣市财农字﹝2019﹞81号)的政策标准,县主管部门协助报市级申请奖励。(责任部门: 县农业农村局)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政策宣传。制作“崇义县引进培育处地职业菜农政策解读”文本,通过政府招商平台、蔬菜生产工作微信群、蔬菜技术服务微信群等对外宣传和交流平台,大力宣传引进培育外地职业菜农、龙头菜企的支持政策,营造外地菜农、菜企业创业发展良好氛围。

(二)走出去引人才。各乡(镇)政府应充分利用全国蔬菜主产区在外创业乡贤人脉信息资源,在前期初步沟通成熟情况下,积极走出去招入外地职业菜农。

(三)用好菜企资源。以龙勾达翔、铅厂达伟、麟潭利农等全县现有菜企为依托,乡(镇)要积极与本地规模蔬菜企业对接沟通,宣传解读支持政策。通过龙头企业帮带发展菜农,引进一批想种菜、懂种菜、有经验的市外职业菜农,实现龙头企业带动、本地菜农+职业菜农联动。

四、强化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把招引职业菜农和种植示范带动型蔬菜企业工作列入政府主要工作内容,主要领导亲自力亲为,把工作落实到实处。要加大经费投入,及时兑现政策。各乡(镇)主要领导要带头走出去、请进来,采用推介招才、以才招才、网络招才等多样化方式,积极引进职业菜农。

(二)科学布局用才。根据蔬菜产业规划,在产业重点乡(镇)选择立地条件好,耕地、劳动力等资源丰富的乡村,坚持相对集中、多点分布的原则,引导职业菜农扎根落地,发挥示范带动最大效应。

(三)营造引才环境。加大蔬菜人才政策宣传力度,扩大政策覆盖面和影响力。加强人文关怀,强化土地流转等方面服务,及时兑现落实相关政策,让各类蔬菜人才愿意来、留得住、能发展。严把职业菜农引进准入关,加强管理和种植技术水平考核,切实发挥帮带作用。

(四)及时兑现政策。本政策纳入年度内蔬菜产业发展工作方案,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五)强化督促考核。将职业菜农引进、企业(合作社)培育和本土职业菜农发展工作,纳入现代农业攻坚战考核内容。突出引才落地进度、菜农发展质量、种植管理水平等重点。建立定期通报制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相关文件:解读《崇义县引进培育职业菜农的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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