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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崇义县民宿管理办法(试行)》

来源:县政府办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1-08-04 16:21:45

解读《崇义县民宿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印发〈崇义县民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崇府办字〔2021〕45号)已由县政府印发,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民宿经济是一种全新的经济形式,是一种“宿在民居、乐在田间、游在山水”集趣味、乡土味、人情味于一体的新型经济模式。近年来,赣州市深入贯彻旅游强省战略,大力推进全域旅游发展,以全景理念指导旅游开发建设,以全时理念完善提升旅游要素,突出抓好要素完善,把旅游民宿经济作为促进旅游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抓手,大力发展民宿旅游经济。民宿作为一种新的旅游业态,是带动旅游整体产业链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壮大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民宿经济等特色产业。省、市将发展民宿写入十四五规划纲要,要求培育发展旅游民宿等新兴业态,加强对民宿的标准化建设和管理,推进民宿高质量发展。

为进一步加强民宿业态规范管理有序,加快民宿办证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文旅、市监、卫健、住建、公安、消防、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等部门按照各部门监管职责,负责落实民宿经营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并将民宿纳入日常监督检查范围,规范指导民宿发展,我县制定了《崇义县民宿管理办法》(试行)。

二、主要内容

(一)办证申请。民宿业主向所在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民宿办证申请,所在乡(镇)通过实地踏勘,对民宿选址的安全性、布局合理性及其他申办条件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发放《崇义县民宿申办一次性告知单》,指导民宿业主按要求准备办证资料。

(二)安全鉴定。民宿业主分别按建成民宿、改建民宿、新建民宿的安全要求,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房屋安全性鉴定机构和消防设施检验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并出具《房屋安全性鉴定报告》《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或聘请第三方设计单位出具符合房屋安全和消防安全标准的主体设计图和二次装修施工图。

(三)联勘联审。根据《崇义县民宿申办一次性告知单》,民宿业主提供齐全的相关申办资料,到所在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填写《崇义县民宿申办联勘联审意见表》,并签订《崇义县民宿业主承诺书》。乡(镇)人民政府对符合条件的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意见签署,并提交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乡(镇)、公安、住建、消防、市监等部门联合实地勘查、集体评定。符合要求的,领导小组办公室5个工作日内签发《崇义县民宿申办联勘联审意见表》;对不符合要求的,各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提出整改要求,出具暂不予受理告知书,申请人整改完成后可再次提出申请。

(四)办理证照。取得联勘联审通过意见的民宿业主,凭《崇义县民宿申办联勘联审意见表》及齐全的《崇义县民宿申办一次性告知单》相关材料,到市监、公安、卫健等单位办证窗口,办理《营业执照》《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相关行业许可经营证照。证照办理齐全,方可从事民宿业经营活动。

三、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行业标准《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065-2019)

2.《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民宿健康发展的意见》(赣府厅发〔2020〕25号)

3.《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规范民宿发展工作指南>的通知》(赣文旅市字〔2020〕22号)

政策解读渠道:县文广新旅局0797-3812175

              江西省赣州市崇义县横水镇正德路良知楼西附楼3楼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崇义县民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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