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加快推进县域绿色金融改革,打通绿色金融落地的关键瓶颈,为全县绿色企业、绿色项目认定提供有力依据,我县特聘请了第三方机构联合赤道环境评价有限公司参与制定崇义县绿色金融标准体系认定办法,并于4月2日在南昌召开崇义县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工作成果论证会暨专家研讨会讨论通过。
二、制定过程
(1)第一阶段:资料收集,现场访谈调研
县金融局协助收集崇义县产业整体情况资料,包括崇义县一二三产情况、产业规划、产业政策、现有的统计数据等资料。
联合赤道于2020年10月20日下午和10月21日上午对相关部门进行现场访谈及调研工作(访谈对象包括:县金融局、发改委、工信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局、各金融机构、人民银行)。访谈期间联合赤道介绍了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建设大体工作目标及工作思路,各机构、部门负责人介绍部门情况、提出绿色金融重点支持的方向和具体标准制定建议。
(2)第二阶段:整理资料,确定标准制定思路
联合赤道整理收集资料及访谈纪要,初步拟定两项标准制定思路,以制定符合崇义县产业特色、可落地实施、具备创新性的崇义县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县金融局针对标准的制定及后期落地实施提出相关的建议和要求。双方以电话会议的形式沟通标准的制定思路,确认思路的可行性。
(3)第三阶段:标准编制
联合赤道根据前期收集到的资料及现场访谈内容,编制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两项绿色金融标准,期间双方持续沟通标准编制进展及标准制定情况。
(4)第四阶段:标准征求意见
县金融局协助将联合赤道编制的标准初稿发送前期调研涉及的部门和机构广泛征求意见,同时联合赤道也征求了国内部分绿色金融领域专家的意见。
(5)第五阶段:专家研讨及发布
联合赤道根据各方意见修订标准,县金融局组织绿色金融标准体系的发布。
三、编制依据
(一)国内绿色金融标准
1.《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版)》;
2.《绿色债券发行指引》(发改办财金〔2015〕3504号);
3.《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
4.《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0版)》征求意见稿;
5.《绿色信贷指引》(银监发〔2012〕4号);
6.《绿色信贷统计制度》(银监办发〔2013〕185号);
7.《关于建立绿色贷款专项统计制度的通知》(银发〔2018〕10号);
8.《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修订绿色贷款专项统计制度的通知》(银发〔2019〕326号);
9.《关于绿色融资统计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
10.《关于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指导意见》(环气候〔2020〕57号);
11.《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
(二)国际绿色金融标准
1.《绿色债券原则》(Green Bond Principles,简称GBP原则);
2.《气候债券标准》(Climate Bonds Standard,简称CBS);
3.《欧盟可持续金融分类方案》;
4.赤道原则(Equator Principles)。
(三)其他政策文件
1.《江西省崇义县绿色金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2.《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三产”融合模式探讨》;
3.《关于印发江西省传统产业优化升级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4.《崇义县淘汰燃煤锅炉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5.《崇义县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6.《赣州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
7.《崇义县生态文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8.《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远景目标纲要》。
四、主要内容
《崇义县绿色企业认定方法》包含了准入条件、一票否决制度、申报材料、组织管理、认定程序、跟踪管理(入库有效期、企业重大事项报告、监督管理)、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框架和权重确定、指标体系评分方法、入库企业绿色等级划分)等内容。
《崇义县绿色项目认定方法》包含了准入条件、申报材料、组织管理、认定程序、跟踪管理(入库有效期、项目重大事项报告、监督管理)、入库项目分类标准等内容。
政策解读渠道:县金融服务中心 0797-3826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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