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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江西崇义阳明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0-10-19 10:08:00

一、起草说明

1.起草背景

为规范江西崇义阳明湖国家湿地公园(以下简称为湿地公园)的建设管理,维护生态平衡,促进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营造人与自然和谐环境,确保2021年江西崇义阳明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验收能够顺利通过,起草该《管理办法》。

2.文件依据

根据《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江西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实现“一园一法”,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初步起草了《江西崇义阳明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并向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单位征求意见。

二、征求意见情况

该办法下发之前2019年11月-12月转发至县司法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县文广新旅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2020年1月在政府信息网站及有关乡镇征求公众意见,林业局法律顾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2020年9月10日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江西崇义阳明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并根据会议精神对该《管理办法》进行了完善,随后送县司法局审核,司法局无意见。

 

 

相关文件:崇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崇义阳明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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