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实责任“护好水”。县河长办发挥组织协调职责,根据不同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状况,对流域资源、环境、生态实施最严格的管控措施,最大程度地保障流域生态安全。一是在生产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严守“三线一单”,县直责任单位联合开展督导检查26次,县直责任单位单独开展督导检查46次,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等12个牵头单位,先后开展了水质不达标河湖、畜禽养殖污染、非法采砂整治等18项专项整治行动。二是推动建立一体化监测预警评价机制,投资535万元建设环境监控、执法、监督一体化数字监控平台,实现工业园区、重点企业等在线污染源与省、市、县平台联网,工业园区一体化在线监测工程完成竣工验收。
点面结合“治好水”。全县16个乡(镇)建成农村污水处理设施,70个村建成集中式、分散式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日处理污水能力达7190吨,服务人口89164人,实现乡(镇)圩镇污水处理全覆盖。全县15个入河排污口的日常监测不断强化,非法采砂暨扫黑除恶线索摸排专项执法行动全面开展,重点打击各类违法采砂、运砂、囤砂等行为。发现和及时制止违法捕捞行为28起,查获非法捕捞案件14起,没收电鱼设备3台(套),收缴各类网具100余套1万余米,移送起诉5人、判决5人。扎实开展小水电站清理整顿,拆除退出无序开发小水电站13座,全县水生态日趋优化。
创新机制“保好水”。一是推行“河长制+精准扶贫+人居环境整治”等机制,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抓手,紧盯河流保护治理,联合专业保洁公司、精准扶贫专岗及社会力量协同河道清洁,努力打造优美水环境,做到河(湖)长制与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两不误。二是建立“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区域处理”的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和乡镇属地负责的村庄保洁、垃圾收运长效管理机制,形成“横到边、竖到底、全覆盖、无缝隙”的垃圾收运体系,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三是建立跨省边界区域河流水环境管理与治理联防联控联治机制,与湖南省汝城县、广东省仁化县协同开展上犹江、锦江支流木溪水竹洞河保护治理交流协作,推动实现信息共享、管理协作、联合巡查执法,共同推进跨省界河流水环境治理和河道管理工作,开创河湖长制跨省联动工作新局面。
齐心协力“护好水”。一是大力推行“河长制+”模式,构建统一完善的全社会爱水护水体系。通过电视、报纸、网络、标语、宣传册、LED显示屏、文艺汇演等方式,大力宣传河长制工作,动员全社会参与水环境保护,保护水资源。中央、省、市等主流媒体刊发崇义的河湖长制新成果、新经验宣传报道32条。二是切实维护河湖水域的治安秩序。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在打击河湖保护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积极作用,建立“河长+警长”体系,设置县级、乡级河湖警长16名,依法查处、遏制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13起。三是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建立“河长+社会河长”模式,聘请民间河长、企业河长、社会监督员共48名,在全县开展“我是河小青、巡河护河我助力”志愿服务,引导青少年加入爱河护河志愿服务行列。四是积极探索河湖保护治理新思路。推行“互联网+河长”模式,搭建县河长制信息网络平台,各级河(湖)长、专管员、巡查员均能通过“崇义河长通”手机APP或网络PC端实时参与河湖管理,实现在线巡河。
生态治理“盛好水”。持续推进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工程,投入3.135亿元实施污水管网改造维修、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章江干流崇义县段朱坑口至茶滩段小江流域生态综合治理(蕉龙角段、香炉坝段、枫树岗段、廖井段)等项目工程。
下一步,我县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刘奇、易炼红同志在省级总河(湖)长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立足新起点,瞄准新目标,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各项任务和工作要求,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治理、综合施策、部门协作,切实加强河湖保护、管理与治理,实现河湖长制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为建设美丽中国“江西样板”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