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申报“八五”普法中期全省通报表扬单位、个人名单的公示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根据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八五”普法中期全国、全省通报表扬单位及个人推选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经崇义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征求崇义县纪委监委意见后,现将我县拟推荐表扬对象进行公示:
一、拟推荐全省“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单位(1个)
崇义县公安局
二、拟推荐全省“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个人(1人)
熊晓琼 崇义县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公示期为2024年4月16日—2024年4月22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意见请在2024年4月22日前反馈至邮箱:cyxfxb2014@126.com或联系电话:0797-3820711。
崇义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