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义县开展无烟家庭建设实施方案

来源:县卫健委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1-09-22 17:14:07

崇义县开展无烟家庭建设实施方案

无烟家庭是全社会无烟环境的基础,为切实做好开展无烟家庭建设工作,增强人民群众对烟草危害的认识,营造人民群众无烟家庭的生活环境,推进健康崇义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妇联、中国计生协《关于倡导无烟家庭建设的通知》(国卫规划函〔2020438号),为深入落实总体部署安排,牢固树立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理念,各乡(镇)党委政府、妇联、计生协,县直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无烟家庭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把无烟家庭建设作为文明家庭建设的重要内容,先试先行,深入推进,促进公众养成健康生活习惯、践行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居民的健康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普及健康知识,推动家庭成员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劝导家庭成员不吸烟或主动戒烟,教育未成年人不吸烟,让家人免受二手烟危害。2021年我县创建无烟家庭至少30个,至2022年全县创建无烟家庭50个。至2030年,全县创建无烟家庭不少于100个。

三、无烟家庭标准和基本要求

无烟家庭是指任何人在家中任何时间、任何室内场所都做到不吸烟,包括卧室、客厅、书房、餐厅、厨房、卫生间、私家车等场所的室内环境。基本要求如下:

1.家中任何室内场所无吸烟现象。

2.家中无烟具(烟缸、卷烟和电子烟等)。

3.家庭成员劝导家人或来访客人中的吸烟者不吸烟,支持其戒烟。

4.家庭成员不敬烟、不劝烟,礼尚往来不送烟。

5.家庭成员学习、了解烟草危害知识,积极参加控烟宣传活动。

6.鼓励家庭成员积极参与控烟社会共治,参与控烟志愿服务工作。

四、申报及评选程序

(一)申报。我县辖区内符合无烟家庭基本要求的家庭均可申报,申报可采用市民自荐与组织推荐两种方式进行。市民对照无烟家庭基本要求认为符合要求可自行向居住地村(居委会)申报,也可实行组织推荐方式申报。并于930日前向县爱卫办提交《无烟家庭申报审批表》,爱卫办会同文明办、妇联等部门,依据无烟家庭基本要求,结合县级以上表彰的最美家庭、文明家庭等荣誉家庭综合考量,组织各单位择优推荐。

(二)逐级审核上报。各单位对市民自荐和推荐的无烟家庭名单逐一审核后,对符合无烟家庭要求的,填写《无烟家庭推荐汇总表》,上报县爱卫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单位要高度重视无烟家庭建设工作,将其作为无烟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结合实际确定无烟家庭建设计划、目标任务。

(二)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及时总结无烟家庭建设的典型经验和优秀案例,大力宣传推广,并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县爱卫办,爱卫办将从中择优向赣州市爱卫办推进。。

各单位所有表格纸质版需加盖公章(一式两份)报送至县爱卫办,电子版发送至箱:jxcyawb@163.com

联系人:周先花,电话:3817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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