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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崇义县富硒农业产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1-08-04 15:51:34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驻县各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崇义县富硒农业产业发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1719日  

2021年崇义县富硒农业产业发展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赣州考察调研时指出的一定要把富硒这个品牌打好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县富硒资源开发利用,打响高山农业富硒品牌,助推乡村产业振兴,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立足天然富硒资源优势,坚持优势区域发展优势产业,发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体作用,以抓基地、强支撑、建平台、拓品牌为重点,抓好规划落实,构建工作体系,为推动富硒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力争全年新建成富硒产业示范基地4个、新认证富硒农产品2个以上、新注册涉硒商标1个以上,培育一批涉硒龙头企业,启动编制崇义县富硒农业产业发展规划通过3-5年的努力,建成集富硒产品开发、生产、加工、销售、旅游、体验为一体的中华绿色硒谷。

二、重点工作

(一)抓好示范基地建设

1.加强富硒土地保护利用。加强富硒土壤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根据崇义县1:5万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成果报告,对圈定的12个富硒农业产业生产基地全部树立保护标识牌。加强与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的工作,富硒基地建立土地质量野外观测基地情况,为土壤监测提供服务。〔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优选宜硒农业产业。明确产业发展路径,根据全县主要农产品硒含量抽检分析成果,重点建设“一带五区”,即县城至上堡富硒产业示范带,大米、茶叶、脐橙、蔬菜、刺葡萄等五大富硒产业示范区。〔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果茶发展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3.抓好经营主体培育。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我县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从事富硒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的企业2021年度开展富硒产品认证、加工和市场开拓的,给予一定的资金奖补,优先支持申报龙头企业、示范合作社。〔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严格管理示范基地。在我县圈定的富硒产业发展适宜区,科学布局5个以上富硒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对基地实行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加强技术服务支撑。借鉴丰城、恩施等地经验,聘请富硒研究开发经验丰富的院校或研究机构为我县技术合作单位,引进他们的技术和人才优势,开展标准化生产,支撑我县富硒产业发展,进一步提升我县富硒产业发展档次和争取省、国家项目的技术含量。〔责任单位:县科协、县科技创新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开展定位试验和抽样检测。根据硒资源分布状况,开展不同养分含量、不同作物(植物)、动物的定位试验。重点在大米、茶叶、刺葡萄、蔬菜、脐橙、油茶、南酸枣、竹笋、畜禽、淡水鱼等作物、植物(动物)开展试验。并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我县定位试验上作物(产品)的硒含量进行检测,建立台账,为市场开拓提供科学依据。〔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开展品牌宣传打造

1.开展商标注册和产品认证。加大富硒农产品商标品牌培育,指导富硒农产品种植、加工企业申请注册硒产品商标,年内完成1个以上涉硒产品商标注册。引导督促企业通过第三方机构开展富硒产品认证,年内完成2个以上富硒产品认证。〔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

2.组织品牌宣传和招商推介。把富硒农业产业招商列入全县农业招商引资工作重要内容,开展专题招商对接,编制产业招商重点项目册,招引一批富硒产业发展龙头企业。发挥宣传媒体作用,加大崇义硒产品宣传推介和销售力度。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旅局、县融媒体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县旅游公司、县三产融合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3.强化市场开拓和营销对接。对接粤港澳大湾区高端市场,建立富硒产品直供大湾区产销合作关系。组织参加中国硒博会(恩施)、中国农交会(深圳)、江西生态鄱阳湖·绿色农产品系列展销活动,推广崇义富硒品牌。引导富硒企业设立富硒产品专营店、旗舰店,通过线上线下等形式,多渠道销售富硒农产品,实现产销两旺。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县三产融合办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县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商务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文广新旅局、县教科体局、县卫健委、县林业局、县果茶发展服务中心、县金融服务中心、县人社局、县融媒体中心、县三产融合办、县旅游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崇义县富硒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领导小组,负责富硒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及富硒产业发展工作决策部署、组织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富硒产业发展工作中的重大政策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富硒产业发展办公室,从相关成员单位抽调人员,成立工作专班,实行集中统一办公,与县三产融合办合署办公,负责我县硒产业发展具体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县财政要安排资金,保障我县富硒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及富硒产业发展工作顺利进行;县旅游公司和县三产融合办负责布置富硒产业展示馆;崇天然食品有限公司负责具体运营全县有条件的富硒农产品,突出富硒农产品包装、展示、推介、销售。〔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商务局、县三产融合办、县果茶发展服务中心、县旅游公司等各成员单位〕

(二)加大政策扶持。采取资金扶持、信贷扶持、项目扶持等政策支持企业、基地发展富硒产业,具体补助标准执行《崇义县富硒农业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崇府办字〔2020〕76号)扶持政策。〔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

(三)加强指导调度。县富硒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领导小组将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富硒产业发展工作指导,定期调度推进工作情况,围绕考核有关要求,细化目标任务和时间表,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见效。要把硒产业发展与重点产业三产融合发展结合起来,共同部署、协同推进。把富硒产业发展工作,列入县高质量发展考核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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