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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崇义县民办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1-02-10 20:48:00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现将《崇义县民办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122

崇义县民办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1号)《江西省委省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发2019〕21号)精神,切实加强对我县民办教育的监督管理,健全民办教育联合执法机制,不断优化民办教育发展环境特建立崇义县民办教育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统筹、协调、指导、监督我县民办教育联合行政执法和服务工作,听取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汇报,掌握全县民办教育动态;学习传达上级民办教育会议精神,落实国家鼓励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解决民办教育在发展中过程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探索鼓励扶持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新思路、新方法;及时总结各部门工作成效,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二、联席会议组成

联席会议由县教科体局、县发改委、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市监局、县卫健委、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局组成,县教科体局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由分管教育的副县长担任召集人,县教科体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相关成员单位的分管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教科体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县教科体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规则

(一)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者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重点研判民办教育改革和发展相关工作,优化健全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政策,协调解决政策实施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副召集人或成员单位可提议召开联席会议,并报请召集人同意。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以纪要形式印发有关单位。

(二)工作研判制度。联席会议对民办教育发展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和各类安全稳定隐患及时研判,主动通报,提出预警,防微杜渐。

(三)联合执法制度。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联合执法组,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查处违法违规办学行为

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责任分工

县教科体局:依法依规审批民办教育机构设立、变更、终止等事项,及时推送相关审批信息;完善民办学校年度报告和年度检查;以“亮证办学、亮牌收费、规范招生、规范宣传、安全教育、教师持证、规范教学”为重点,做好民办学校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推进民办学校规范办学健康发展;及时处置日常督查中发现的和市民举报的民办学校问题;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推进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登记管理;根据上级要求和实际情况,提出并编制民办教育联合行政执法方案;做好民办学校考核评估工作;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县发改委:依法规范民办学校收费制度,落实民办学校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政策,执行与公办学校相同的价格政策;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县公安局(含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依法对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进行查处;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对民办学校人防、物防和技防等安全工作进行督查;对民办教育机构规范使用校车情况进行督查;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县财政局:督查民办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绩效,健全民办学校资产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县人社局:对民办教育机构依法依规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工作进行督查;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县民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1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履行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县市监局:依法依规对民办教育机构进行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查处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行为;依法依规监管民办教育机构的食堂、小卖部或其它食品类经营行为履行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县卫健委:依法指导、督查民办学校做好卫生防病防疫工作;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县消防救援大队: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对民办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督查;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县住建局:加强对民办教育机构办学场所使用房屋安全的监管,确保办学场所符合办学标准和要求;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会同教育部门指导民办学校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县生态环境局:依法指导、督查民办学校开展环保教育,督查民办学校教育教学环境环保检测达标;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附件:崇义县民办教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名单


附件

崇义县民办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召集:张小兰   县政府副县长

副召集人张昌忠   县教科体局局长

卢普    县发改委二级主任科员

          赖海龙   县公安局副政委

           县财政局副局长

        益华   县人社局副局长

        朱德平   县民政局副局长

            县市监局副局长

        兴鸿   县计生协会常务副会长

          邹小明   县消防救援大队参谋

          黄以坚   县住建局质监站站长

          宇玲   县应急管理局四级主任科员

        郭小彬   县生态环境监测站站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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