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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县人社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下沉对口挂联服务企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0-12-11 08:59:00

机关各股(室)、中心,局属各单位:

现将《县人社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下沉对口挂联服务企业的若干措施》印发给大家,请认真抓好落实。

 

 

                 崇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20日

 

 

县人社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下沉对口挂联服务企业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崇义县人民政府关于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3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崇府发〔2020〕6号)文件精神,现制定人社系统如下服务保障措施:

一、保障企业招工用工

1.服务企业招工鼓励社会力量为企业送工,对向园区及规模以上企业开展劳务派遣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照每成功推荐1名劳动者就业给予500元的标准发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补贴资金由就业资金列支)

2.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春节假期至2月9日期间开工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企业,按照每吸纳1名劳动者就业给予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已享受一次性稳岗补助的生产企业不重复享受

3.发放招工补贴、就业生活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园区及规模以上企业,给予3000-5000元/年的网络招工宣传补贴;对与园区及规模以上企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按当年新招员工人数给予企业500元/人招工补贴新招员工属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再增加200元/人的补贴园区及规模以上企业新招录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按硕士、本科、专科学历分别给予企业每人每年不高于10000元、5000元、3000元的就业生活补贴,就业满一年后申请,最多连续享受3年补助。(以上补贴资金由县财政支出)

4.发放双向工资补贴。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企业发放双向工资补贴(按月工资的30%予以补贴,其中贫困户不高于200/人·月补贴标准,企业不高于300/人·月补贴标准)等政策,鼓励贫困劳动力到县内企业就业。补贴资金按原渠道解决。

二、鼓励劳动者就地就近就业创业

5.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暂时难以外出且有就业意愿的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对有创业意愿的农民工纳入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范围,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创办企业的每人给予5000元补贴。生活确实困难的,可按规定通过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或按规定申请临时救助。(补贴资金由就业资金列支)

6.展期还款。疫情防控期间,申请人可通过微信公众“江西省创业担保贷款”、手机APP“创业百福e贷”、网络平台“江西省创业担保贷款服务平台”申请办理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对已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属确诊、疑似、无法排除、密切接触的集中收治集中隔离的“四类人员”,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并继续给予财政贴息。

7.发放失业补助金。疫情防控期间,失业人员可通过失业保险E平台线上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劳务合同解除后的60日内提出申请)。对处于失业状态且未达到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人员,由失业人员参保地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发放失业补助金,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三、服务企业稳定岗位

8.支持企业稳岗,放宽裁员率标准。鼓励受疫情影响企业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生活费)、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将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裁员率标准放宽到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

9.技能培训提升素质,将停工期、恢复期组织的职业培训纳入补贴范围。开通职业技能培训网上报名渠道(见附件3)。对延迟返岗农民工、重点群体及相关企业在疫情期间依托各类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参加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对在县人社部门认定备案的线上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后、符合补贴条件并取得培训合证书的,给予就业技能培训补贴1000元/人、创业培训补贴300-1000元/人、企业职工岗前培训补贴500元/人、转岗转业和技能培训补贴1000元/人;支持企业开展在岗培训,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在确保防疫安全情况下,在县就业局监管下,对停工期、恢复期组织职工参加线下或线上职业培训的,可按规定纳入补贴类培训范围。

10.降低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将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现有在职职工人数比例下调至20%(超过100人的企业下调至10%);1年内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达到95%以上的也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对已发放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加大扶持力度,贷款额度在300万元以内的,县财政给予基准利率的全额利息补贴。对300万元至600万元的贷款额度给予基准利率的50%贴息。(以上贴息资金由县财政支出)

11.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以减轻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影响,使企业恢复生产后有一个缓冲期。从2月到6月可对中小微企业免征上述三项费用,从2月到4月可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

四、推广优化线上服务

12.暂停现场招聘,推广线上招聘服务。疫情防控期间全面取消现场招聘,广大求职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崇义就业服务、掌上崇义、崇义县人民政府网、崇义县人力资源市场平台等多渠道获取各类招聘信息。通过“崇义人事人才网”,招聘企业和应聘者可实现视频招聘,远程面试。

13.参保单位网上服务大厅办理业务。参保单位可与社保部门签订协议,申请网厅账号后即可在网上办理职工增减变动申报,查询征集单号、缴费人员明细和金额等相关业务。

14.退休人员手机APP资格认证。退休人员办理2020年领取养老金待遇资格认证,可在手机登录“江西人社”APP、“江西人社”微信公众号、支付宝“赣服通”生活号进行认证,可以为退休人员本人或亲人进行认证。暂停线下现场资格认证工作,暂停期间,领取待遇人员未按期办理资格认证的,不暂停待遇的发放。

15.延期办理业务。因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逾期办理职工参保登记、人员增减、缴费等业务,疫情结束后可申报补办;未能及时办理新增退休人员申报的,经审核后,自应申报退休的次月补发养老金。逾期办理缴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补办手续应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

五、维护和谐劳动关系

16.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用人单位不得发布拒绝招录疫情严重地区劳动者的招聘信息。各类用人单位不得以来自疫情严重地区为由拒绝招用相关人员。对因疫情导致劳动者暂不能返岗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或退回劳务派遣用工。各类用人单位必须按规定为企业职工缴交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按时支付工资,并在疫情防控期间发放必要的防护用品,确保员工的身心健康。

六、下沉挂联服务促政策落地见效

17.建立挂联服务机制。局党组成员下沉挂联45家规上企业,就业局干职工和业务人员下沉挂联16个乡镇、县城区,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复工复产中遇到的问题。

18.提供全过程服务。县内所有企业要做到全覆盖,挂联干部要与企业见面,做好疫情期间人社政策的宣传和解释,收集企业的意见建议,做好全过程服务。

19.建立两个服务平台。要收集好企业的基本信息,建立全县企业服务群,及时将人社政策、服务事项等进行精准推送。利用好疫情务工调查数据信息,建立全县劳动用工服务群,及时推送企业招工信息。

20.上述有关补贴类政策执行期限为疫情防控期间(从20201月24日到发布一级响应解除之日)。人社局业务咨询电话:0797-3819709,就业局业务咨询电话:0797-3812887、0797-3822991,社保局业务咨询电话:0797-3812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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