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以及全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强力推动各类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着力管控突出风险和重大隐患,确保安全稳定,根据赣州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县级党政领导领衔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的通知》(赣市安办〔2023〕70号)和我县铁腕治安“硬20条”措施要求,县安委会决定在全县实行党政领导包案挂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
建立县级党政领导领衔重大事故隐患(路段、场所)整改工作,是落实市铁腕治安“硬20条”和县“硬20条”措施的具体要求,也是强化事故隐患整改,防控重大安全风险的具体举措,现将由县党政领导领衔挂点的10条重大事故隐患(路段、场所)情况公示如下:
附件
崇义县党政领导领衔重大事故隐患(路段、场所)整改工作情况
序号 |
重大事故隐患 |
具体问题表述 |
领衔整改领导 |
整改措施 |
完成整改时限 |
整改进展 |
是否销号 |
责任单位 |
|
姓名 |
职务 |
||||||||
1 |
小江桥 |
1.桥面现状为双向两车道,桥梁两端道路均为双向四车道,目前桥梁均成为了交通的拥堵点,现无法满足高峰期间机动车过桥需求; 2.非机动与机动车道无分隔栏,高峰期较多非机动车挤入机动车道行驶,导致机动车道通行不畅且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 3.人行道狭窄,行人通行存在安全隐患; 4.桥梁防护栏防护等级不足,存在安全隐患。 |
李国泉 |
县委书记 |
1.将桥面双向两车道提升为双向六车道,与桥两端道路衔接,确保桥面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2.提升非机动车道通行能力,将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分离设置,使非机动车不在影响机车通行,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3.将原人行道路0.8cm提升为2m人行道,确保行人安全过桥需求; 4.将原混凝土防护栏改造钢板防护栏,提升防护等级。 |
2024年6月30日 |
整改中 |
否 |
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交管大队 |
2 |
合江桥 |
1.桥面现状为双向两车道,桥梁两端道路均为双向四车道,目前桥梁均成为了交通的拥堵点,现无法满足高峰期间机动车过桥需求; 2.非机动与机动车道无分隔栏,高峰期较多非机动车挤入机动车道行驶,导致机动车道通行不畅且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 3.人行道狭窄,行人通行存在安全隐患; 4.桥梁防护栏防护等级不足,存在安全隐患。 |
黄斌 |
县委副书记、县长 |
1.将桥面双向两车道提升为双向六车道,与桥两端道路衔接,确保桥面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2.提升非机动车道通行能力,将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分离设置,使非机动车不在影响机车通行,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3.将原人行道路0.8cm提升为2m人行道,确保行人安全过桥需求; 4.将原混凝土防护栏改造钢板防护栏,提升防护等级。 |
2024年6月30日 |
整改中 |
否 |
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交管大队 |
3 |
G357线K645 490-K649 550 |
波形护栏因使用年限过长,部分损坏,防护能力不足。 |
张衍欣 |
副县长 |
预算花费131万元,对现有的两波波形护栏提升为三波Gr-A-4E波形护栏。 |
2024年8月31日 |
整改中 |
否 |
赣州市公路发展中心崇义分中心、县公安局交管大队 |
4 |
1.迎宾大道检察院路口至北门桥一处行人通道和一处机动车掉头区; 2.阳岭大道县财政局掉头区至崇义中学行人通道(共9处) |
迎宾大道和阳岭大道为城区主干道,车流量大,路况复杂,沿线掉头区、人行道开口中央隔离护栏高度未下降,易遮挡车辆驾驶员视线,造成视距不良,发生行人、二、三或四轮车相撞事故。 |
魏江华 |
副县长 |
将掉头区、人行道开口处护栏(两侧9米)调整高度,从原高1.25m下降至0.62m,其中3m为缓降护栏,6m为0.62m高的低矮护栏。 |
2024年6月30日 |
整改中 |
否 |
县城管局、县公安局交管大队 |
5 |
崇义阳明正颐康养中心 |
1.未设置集中控制型应急照明系统; 2.室内消火栓系统故障;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故障; 4.排烟系统故障; 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故障; 6.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 |
曾腾云 |
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
1.各有关部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制定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方案; 2.企业要明确主体责任、保障落实整改经费,积极配合隐患整改,并针对单位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警示宣传,督促企业加强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管理,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3.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隐患整改期间的业务技术指导服务,按照职责分工和时间节点有序推进隐患整改工作。 |
2024年2月29日 |
整改中 |
否 |
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民政局 |
6 |
崇义县鸿顺建材有限公司崇义县丰州乡上坪砖瓦用(含碳)页岩矿高陡边坡治理 |
崇义县鸿顺建材有限公司崇义县丰州乡上坪砖瓦用(含碳)页岩矿各平台宽度不够,最终边坡角大于设计值,形成了高陡边坡。 |
钟财亮 |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
结合企业5万吨/年改22万吨/年的扩建安全设施设计制定边坡整改方案,从上往下进行剥离整改(剥离量约10万方),最终达到设计要求。 |
2024年6月30日前 |
企业已制定了整改方案,顶部已剥离致林地边界,正在从上往下分台阶层层剥离。 |
否 |
县应急管理局 |
7 |
崇义绿冶新能源有限公司 |
因园区内无符合安全距离要求的场地,一期、二期项目过氧化氢(易制爆化学品)40m³、80m³两个罐区分别设置在33厂房、27厂房内,其安全距离不符合GB50016要求,属于重大事故隐患。 |
张衍欣 |
副县长 |
1.25#、26#厂房各保留1个5方双氧水中转桶,另外1个5方中转桶闲置; 2.27#厂房保留1个40方双氧水储桶,但最大储存量不超过20方,另外1个40方储桶闲置; 3.设计专篇正式文稿(专家签字版)2024年1月20日前完成; 4.绿冶公司2024年1月31日前根据专家意见完成整改。 |
2024年2月15日前 |
现已于第三方公司和专家沟通,形成整改计划。 |
否 |
县应急管理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
8 |
1.崇义县爱莲山庄旅游酒店项目 2.崇义县示范托育服务中心建设工程 3.崇义县阳光小区改造工程(一期) |
1.外墙装饰施工过程、室外电梯安装工程脚手架,多层脚手架连墙件缺失(根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七条第2项),此问题为建筑施工工地突出现象; |
魏江华 |
副县长 |
1.全覆盖开展建筑工地隐患检查,加强施工人员工艺培训和建立工艺执法检查机制; 2.对现已摸排出工程缺失的脚手架连墙件问题进行抱柱设置; |
2024年2月15日前 |
整改中 |
否 |
县住建局 |
9 |
江西润泉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存在1台储气罐(压力容器),制造日期为2016年12月,使用年限为7年,截至2023年,现已超过使用年限。 |
钟财亮 |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
立即停止使用储气罐,并拆除连接储气罐管道。 |
2024年2月11日 |
整改中 |
否 |
县市场监管局 |
10 |
崇义益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企业精磨车间,涉及可燃性粉尘,现有机电设施为非防爆电器设施,应更换防爆机电设施。 |
张衍欣 |
副县长 |
预算投入90万元,更换防爆机电设施,对精磨机电设施进行升级改造。 |
2024年5月11日 |
整改中 |
否 |
县应急管理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